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表彰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云政发〔2026〕12号),授予30个集体“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集体”称号、97名个人“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”称号,2003级农水员工、云南省水利研究院生态环境分院(高原湖泊研究院)副经理、正高级工程师蔡昕同志,荣获“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蔡昕同志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,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及云南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、湖泊革命、城乡绿化美化等工作要求,主动投身湖泊革命、绿美河湖、水美乡村、河湖保护治理等重点工作,以实干担当守护云岭碧水,以专业匠心护航河湖生态安全,彰显了水利人守护绿水青山、建设美丽中国的初心使命。



